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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星期二

(转发)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实施“事业之友”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0 16:17:00 来源 作者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实施“事业之友”制度的通知
党委发〔2016〕10号
 
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开展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经党委研究,决定自2016年开始实施“事业之友”教职工党员与非党员教职工联系结对制度(以下简称“事业之友”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过实施“事业之友”制度,加强党组织对群众思想上的关怀、学习上的指导、工作上的帮带和生活上的关心,更好地联系服务广大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担任“事业之友”,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党员服务群众和学习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主要任务
 
  担任“事业之友”的党员要以了解群众、学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为主要任务,重点包含以下内容:
 
  1.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2.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虚心向群众学习。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虚心学习,提高能力,增强宗旨意识。
 
  4.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三、工作要求
 
  “事业之友”制度由各院级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实施“事业之友”制度是切实开展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有关工作,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共同推进学校各项事业。
 
  1.联系结对。要按照有利于加强联系、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进行结对,安排合适党员联系结对合适群众。各院级党组织要加强统筹协调,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组织选派或党员、群众自行联系等多种方式完成结对。党员一般与本支部所在单位的群众结对,也可与院级党组织范围内的其他群众结对。各院级党组织要认真分析本单位非党员教职工的情况,提高结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联系结对工作可分期分批进行,第一批主要结对对象为高层次人才、困难群众、青年教师、新入职教职工等群众。对于高层次人才,要安排党员校领导、院级党组织领导和党员行政负责人联系结对,注重做好服务、指导和帮助工作。对于困难群众,注重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对于青年教师,要安排党员高层次人才、党支部书记联系结对,帮助指导教学方法、科学研究,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对于新入职的教职工,注重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环境。各院级党组织要抓紧部署开展第一批联系结对工作,并及时开展后续批次联系结对工作。
 
  2.注重方式。担任“事业之友”的党员要根据结对对象的特点和自身优势设计“个性化”的联系服务方式。要定期走访、经常谈心,加强与结对群众的互帮互学,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主动联系走访结对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真实需求和实际困难,帮助解决问题。党支部要定期收集支部党员联系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院级党组织。院级党组织也要形成收集意见、解决问题、反映情况的有效机制,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映给学校职能部门,如仍不能解决,则汇总至党委组织部报学校研究。
 
  3.规范落实。各院级党组织要结合学校党委要求和自身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实施“事业之友”制度的具体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和培训,及时部署落实。
 
  4.探索创新。“事业之友”制度是院级党组织开展党员作用发挥的重要平台载体,对于凝心聚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具有积极的意义。各院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有效创新、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事业之友”制度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
 
  “事业之友”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情况作为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定期听取“事业之友”制度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党委组织部统筹做好“事业之友”制度实施情况的整体协调,督促推进联系结对工作。各院级党组织是“事业之友”制度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提供有力支撑,确保联系结对工作落到实处。党支部要切实把“事业之友”工作作为“五好”党支部、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党员要把“事业之友”制度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联系服务群众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和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